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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管理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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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办公电话:0355-2024217
  邮政编码:046000
  传真号码:0355-2024217
  办公地址:长治市紫金西街52号
  主要职责:
  ⑴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法规、政策,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“三同时”制度。
  ⑵、组织市管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(表);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的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。
  ⑶、承办辐射环境、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;对电磁辐射、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、管理;对放射性废物实施安全监督、管理;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。
  ⑷、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、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;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、森林公园、水源保护区、历史文化保护区、工业园区等环境保护工作。
  ⑸、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保护;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;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。